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 ”高水平建设区域 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 号)、《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现对以下符合温州市鹿城区常态化人才住房配售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名下有无住房 | 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情况 |
1 | 张雷 | 3303**********1118 | 有 | 无 |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房产科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举报受理电话:0577-8668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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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