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kaiyun开云官方网站关于印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17〕84号)、《kaiyun开云官方网站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的通知》(温医大〔2023〕33号)文件精神,学校科技处将于每年4月、10月启动受理各二级单位关于发放项目绩效(激励)支出的申请。预算制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原则上是中期检查通过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发放50%;包干制项目在结题经费决算之前完成绩效(激励)的发放。
包干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青、优青、青年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杰青项目,2021-2022年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财政拨款)。
包干制项目绩效(激励)发放的限额:
1. 国家级和省部级包干制项目,对于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进度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财政拨款的50%。
2. 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财政拨款),管理费、激励费等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市级科研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2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5%,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5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为15%。
请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kaiyun开云官方网站科研项目绩效(激励)支出发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申请表》和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预算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发放申请;各二级单位将《申请表》统一收齐后,对发放项目的实际研究工作进程进行考核造册,考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于10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送交学校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agzln@qq.com);学校科技处审核并签属意见;最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核定后打卡发放。
科技处联系人:郑丽娜、杨溱,同心楼421
联系电话:0577-86689747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30日
附件: